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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无法获得职工福利吗?

作者:yxcxrc 2022-12-23 09:34:26 95 来源: 互联网

休产假无法获得职工福利吗?


安女士在出版社公司担任编辑,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合同。在安女士休产假期间,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对在公司组织旅游期间坚持在岗的员工给予每人5000元的旅游经费。根据公司的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公司认为安女士在休产假,不应该享有该项福利。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安女士向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5000元的旅游经费,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出版社公司给付安女士2012年旅游经费5000元。

宣判后,出版社公司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旅游经费属劳动报酬范畴,产假属于法定假期,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劳动者仍应获得相应报酬,公司以安女士享受法定假期而取消其应获得的旅游经费于法无据,且公司休较长时间假期,出版社将视情况扣减相应的福利补贴的规定无法直接得出安女士不符合获得旅游经费条件的结论。因此,该公司应向安女士支付旅游经费5000元。


法官提醒:

国家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如果不存在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情形,女职工在孕期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对该项权益有明确的规定,为女职工在孕期或产假期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